3月31日,《昆明市石寨山大遺址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現場。羅婕 攝
《昆明市石寨山大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3月3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這是昆明首部專項文化遺產保護地方性法規,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更好地提升石寨山大遺址文物保護、科學研究、價值闡釋、展示傳播及宣傳教育水平。
《條例》所稱石寨山大遺址,位于昆明市晉寧區行政區域內,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石寨山古墓群和河泊所遺址及其保護區劃內相關歷史文化遺存共同組成。
《條例》指出,石寨山大遺址保護范圍內禁止擅自進行無人機航拍、遙感探測、開渠、打井、深翻土地、墾荒、建墳、立碑等作業;種植危害地下文物安全的植物;破壞、損毀、涂污文物本體及文物保護單位標志、界樁等附屬設施,擅自移動、拆除文物保護設施等。
《條例》明確,石寨山大遺址展示利用以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為核心,加強考古研究、價值闡釋、文化交流等,積極開展公共教育、宣傳推廣及文物保護合作交流活動,遵循合理、適度、堅持可持續的原則,在遺址相關區劃內發展生態農業、特色文化、休閑旅游等產業。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唐琪介紹,《條例》的制定,統籌協調石寨山大遺址保護與社會發展、民生改善的關系,打通遺址保護利用的難點,推進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切實加強遺址保護利用和保護成果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還讓遺址保護利用更深層次地融入鄉村振興,促進農文旅產業融合。
未來,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將結合《條例》實施情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適時通過執法檢查、立法“回頭看”等監督方式,推動《條例》全面、深入、完整貫徹落實。
(2025年3月31日 中國新聞網 羅婕)
編輯:吳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