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齊超
據新華社報道,3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正式上線運行市場監管信用修復全國統一平臺,助力經營主體高效便捷開展信用修復,全面支撐高效辦成信用修復“一件事”。統一平臺實現了“統一入口、異地修復”,向經營主體提供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違法失信信息的查詢和信用修復服務,可實現一鍵獲取違法失信信息、一鍵申請市場監管部門信用修復。
企業經營,誠信在先。如果出現失信行為,并被征信系統記錄在案,那么企業的運營、招聘、貸款、商業合作等都會受到影響。“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這傳遞了監管部門維護市場秩序的鮮明態度。
當然,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信用懲戒只是手段,信用監管的本質在于規范與引導,其根本目的是督促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如果失信的企業能夠按規定、按流程進行糾錯,那么其信譽也應當及時得到恢復。近年來,國家層面已出臺多項政策,明確支持企業修復信用。
然而,長期以來,經營主體尋求信用修復并不容易。例如,一些曾經的失信企業雖已進行了整改,也按規定經過了公示,但在網絡上仍戴著失信的“帽子”,致使經營行為受限。那么,為何會出現信用修復滯后的現象呢?曾經,公示企業信用記錄有多個渠道,分屬不同部門,修復路徑不同,跨部門溝通存在難度,從而導致修復信息可能不同步。
信用無法及時修復,對企業是一種傷害,也不符合國家建立企業征信體系的初衷。2024年,國務院把信用修復“一件事”列入“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推行事項,足見對企業信用修復的重視。此番,市場監管總局正式上線市場監管信用修復全國統一平臺,進一步簡化了辦事流程,減少了申請材料,規范統一了文書格式,無疑是信用修復領域的又一突破,既體現了“寬嚴相濟”的監管原則,也展現了公共服務的“繡花功夫”。通過助力信用修復提速,這個新平臺必將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對守信者激勵,對失信者懲戒,引導和鼓勵經營主體糾正失信行為,幫助他們快速消除不良影響——這是“放管服”改革的題中之義,也是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必由之路。下一步,以新平臺的上線為契機,各地職能部門也應順勢而動,做好宣傳工作,提升新平臺的知曉度,為企業信用修復做好服務,為高質量發展添磚加瓦。
編輯:林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