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蘇寧
近日,日本總務省、金融廳就大規模違規利用客戶信息進行保險營銷及其他金融產品營銷問題,先后對日本郵政集團、四大財損保險企業下達責令整改命令。由于涉事公司均為日本大型企業,且違規行為時間跨度長、規模大,引起日本各界廣泛關注。
分析人士指出,上述企業的行為明顯違反日本《保險業法》《銀行法》及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規。然而,在較長時期內,這些企業卻公然漠視法律、毫無戒懼,這引起了日本全社會的重視和反思。
日本郵政違規利用客戶信息
據日本媒體報道,針對日本郵政集團下屬子公司日本郵便違規利用客戶信息數量擴大至998萬份問題,3月18日,日本金融廳依據《保險業法》對日本郵政各下屬子公司下達“報告征求命令”(要求定期報告整改情況)。19日,日本總務省也就違規利用客戶信息問題向日本郵便及其母公司日本郵政下達“報告征求命令”。
此前,日本郵政已于18日公布調查結果,承認其子公司日本郵便違規利用郵儲銀行客戶信息開展營銷活動。
實際上,日本郵政違規利用客戶信息問題2024年就曾被曝光。2024年10月,日本郵政子公司日本郵便承認違規利用日本郵政子公司郵儲銀行的155萬份客戶信息,用于營銷同為日本郵政子公司的簡保生命的保險。據調查,日本郵便長期利用郵儲銀行客戶的存款余額、定期存款到期時間、年齡等非公開信息篩選目標客戶,通過打電話、利用“更換銀行卡”等借口,邀請客戶到店參加活動并贈送小禮品,推銷簡保生命保險產品。
后續調查進一步發現,日本郵便還違規利用約775萬份客戶信息推銷投資信托、違規利用約52萬份客戶信息推銷國債,總規模近1000萬份。有報道指出,調查對象僅涉及2014年2月以后,但違規行為始于2007年10月日本郵政民營化之后,因此實際遭違規利用的客戶信息更多。
日本郵政常務董事一木美穂18日在記者會上道歉,并表示將嚴肅對待、采取徹底整改措施。日本郵政集團還決定對日本郵便、日本郵政、郵儲銀行、簡保生命四家子公司負責人采取降薪處罰(最高30%、最低20%),時間為3個月。
日四大保險巨頭被要求整改
無獨有偶,日本金融廳3月24日依據《保險業法》就非法獲取客戶信息問題對日本四大財損保險巨頭下達“業務改善命令”。據金融廳消息,這四家公司非法獲取客戶信息共計超268萬份。
四家公司分別為東京海上日動火災保險、愛和誼日生同和財產保險、損害保險日本以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調查發現,這四家公司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共享保險代理店掌握的客戶信息,或通過向保險代理店安插人員為本公司搜集客戶信息。
有媒體報道稱,這四家公司主要通過汽車經銷商等綜合保險代理店非法獲取客戶信息。其中,綜合代理店向四家公司非法泄露客戶信息234萬份,四家公司向綜合保險代理店安插人員獲取客戶信息34萬份。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2月21日,東京海上日動保險還承認通過向三菱UFJ銀行派出多名人員,非法獲取利用該行客戶信息及業務資料。具體為從2020年至2024年,東京海上日動保險共非法獲取銀行的36家法人及3.8萬住房按揭貸款客戶的識別號碼。有報道指出,東京海上日動保險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不正當競爭防止法》,“采取商業間諜的手段獲取客戶信息,性質極為惡劣”。
日本金融廳要求四家企業5月30日前提出業務改善計劃,強化遵守相關法規、完善客戶信息管理制度,并改正向代理店安插人員的商業陋習。
強化銀行法等法規執行力度
日本《銀行法》明確規定禁止未經客戶同意使用個人信息,日本《保險業法》也對不當營銷作出禁止性規定。此外,日本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規也要求企業嚴格管理個人信息。日本郵政及四家保險巨頭都是日本知名企業,發生如此大規模、長期性違規利用客戶信息事件,不僅暴露了企業對法規的漠視,更暴露了監管體系的滯后。
3月21日,日本總務大臣村上誠一郎表示,日本郵便違規利用客戶信息“違反《保險業法》《銀行法》,令人極為遺憾”。25日,日本金融擔當大臣加藤勝信表示,日本財損保險企業非法獲取利用客戶信息問題“發展到如此事態,極為遺憾”,強調企業方要進行徹底整改。
針對問題的發生,日本金融廳指出,此類行為暴露了企業“輕視法規、追逐利潤”的痼疾,強調將強化《銀行法》《保險業法》的執行力度,并要求企業對客戶信息管理及企業管理體制作出整改。
有專家指出,剖析問題根源,日本企業利益至上和政府監管乏力值得反思。企業層面,日本郵政與保險企業均將客戶信息視為“資源”,利用其壟斷地位實現交叉銷售,為追求銷售業績不惜違規違法;監管層面,金融廳處罰力度不足,例如對日本郵政和保險企業只是提出責令整改,并未伴隨罰款處罰,難以形成震懾。在數字化時代,客戶信息保護已成為全球性議題,日本若不能從制度與文化層面徹底革新,恐將付出更大的經濟與信譽代價。
編輯:吳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