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好酒是想請客吃飯,結果客人一喝就發現是假酒,當時真的好丟臉。如果不是檢察官幫我維權,以后肯定不敢買這么貴的酒了。”市民楊先生說道。此前,他花費12萬元購買了46瓶某高檔白酒,結果其中40瓶為“假酒”,遂進行舉報投訴。
眾所周知,制假售假活動中,往往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犯罪行為。本案中,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立足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以“行刑銜接”與“偵監協作”的“雙向奔赴”,達到保護知識產權的效果。
“行刑銜接”讓線索移交更及時。接到楊先生舉報投訴后,執法人員按照武侯區“行刑銜接”規定,將本案線索及時抄送區檢察院,讓檢察官能提前介入案件偵查。
“偵監協作”讓案件辦理高質效。武侯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陳谷祥針對本案高檔白酒鑒定難的問題,引導偵查機關將查獲的“假酒”交由相關白酒公司和白酒公司所在地的省級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鑒定,以此確認真假。結果楊先生所購白酒中有40瓶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假酒”,涉案金額達11萬余元。
“經歷這個案子,我認識到買東西真要去正規渠道,不能貪圖小便宜,也感受到相關部門和司法機關維護我們消費者權益的力度,也希望他們以后能誠信經營。”楊先生收到3名被告人的雙倍賠償并表示諒解時向檢察官說道。
據悉,3名銷售“假酒”的被告人以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最終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8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10萬元、8萬元。
下一步,武侯區檢察院將繼續健全工作銜接、線索移送、協作配合等機制,實現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嚴厲打擊轄區制假售假犯罪行為,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可靠的消費環境,為2024“激發消費活力”年提供檢察保障。(查洪南 程繼發)
編輯:邢國涵